上海浦东租赁合同纠纷律师-地区合同纠纷

发布时间:2023-01-12 00:40:06 来源:公司

合同纠纷在日常中比较常遇到的,因为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是有效的,接下来将由誉远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方面的知识,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。

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,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。

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。这是前述协作履行原则的体现之一。对于出卖人不按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标的物的,例如多交付、提前交付、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等,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。

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收取客户预付款后,退还预付款,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,就会构成合同违约,收取预付款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。如赔偿损失、支付违约金等。

合同效力待定不能作为违约抗辩理由。根据相关规定,合同一方抗辩的情况仅包括:有先后履行顺序,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,由后履行一方,有先后履行顺序,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,由先履行一方,没有先后履行顺序,由双方同时。关于合同效力待定能不能作为违约抗辩理由的问题,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。

《中华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

第五百七十七条 【违约责任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
购房合同不备案是有一定风险的,还是建议购房者办理备案。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,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。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,按章办理产权证,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,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。

上述是誉远小编为大家介绍合同纠纷案件律师相关解释,如果遇到问题,最好找专业的律师来审查。合同当事人了解清楚了怎样防范合同风险之后,才能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,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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